人就是因為不清楚自己的心念起伏,不了解到底我們的心被什麼所牽引,所以才會不斷造作因果,在五濁惡世當中輪迴流轉。而佛陀在修道的過程當中專精思維我們的五蘊變化,體認到我們生命流轉的因緣不出十二因緣:
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
從 "識"-->"名色"-->"有" 這一段與現今的心理學分析結果相似,我們的行為是受過去以來的學習、經驗所影響的,這種深植在心中的力量,在佛法當中稱之為(業)識。此外,不僅是這輩子,佛法更追朔過去生所種的因,都會成為影響這一世的業識。而因為這些業識而影響我們的心理(名)與身體(色),進而讓我們的眼耳鼻舌等感官(六入)接受外界刺激(觸)時產生喜好、厭惡等感受(受),因為有了這些感受,進一步產生貪愛(愛),執著「某某東西的事物是我的」的念頭(取),而有了這個是我的,那個是我的的念頭,就加深了自我的存在感,認為「我」是真實存在的 (有)。有趣的是佛陀與古印度的行者竟可以透過專注思維的力量在千年以前就知道這些現今心理學的分析結果。
輪迴轉世與否的差別在於是否執著有我。由於長久以來的薰習,強烈的自我意識會引導這些因緣 (業) 聚集成為下一世的色身 (生),而繼續輪迴。因為世間常住壞空的無常變化,我們的色身也如同世間萬物而變化,有了生老病死的現象 (老死)。這說明了 "有" "生" "老死" 的關聯。
從這邊我們可以了解,在佛教的因緣觀中,六道的輪迴是因為我們對於種種事物的貪愛,執著所造成的,這也就是這篇文章提到欲望的精靈。但慾望的精靈到底是怎麼來的?他的本質是什麼?佛陀更進一步提出無明與行兩個因緣,無明是指我們執著「有一個不變的我」,忽略掉一切事物都是因緣聚合而生、因緣消散而滅的事實,不明瞭世間沒有單一而永恆存在的事物,卻執著我的存在,進而時時去維護自我、放不下自我,這便稱之為無明。因為這樣的執著,使得我們透過身、口、意所做的行為 (行) 種下種種的業因,讓我們更加深對自我的執著 (識)。
因此,佛法說「無明」是輪迴的根本,是說我們以為有一個我,但事實上這個「我」是因為我們對種種事物的貪愛、慾望所滋長而生的一個念頭,並非真實存在的,如果能夠了解並體會到我們的生命流轉其實是各種貪愛慾望所交織而成,因緣聚散而生滅不已的現象,那麼我們就可以建立正確的知見,更進一步在時時刻刻觀察自己在種種感官接觸不同事物時,是否產生貪求、厭惡的感受,能夠超越這樣的感受而少一分執著,則能夠令我們少一分無明,進而讓我們造作的行為與業識能夠更加清明,而漸漸走向解脫自在的道路。
所以慾望的精靈實在是我們煩惱的根本,而它活下去必須靠我們餵養牠更多的貪心與自我的傲慢心。要隨時檢視自己的心念是否生起貪愛的念頭、是否升起自我為中心的念頭,能夠化解它、不執著它,讓慾望的精靈逐漸消瘦,最終能夠不讓它控制我們的生命,讓我們的生命能夠自在地來去天地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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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你能控制慾望的精靈嗎?文/杜荷
某位探險家,意外發現一盞神燈,經過擦拭,出現一個能完成任何心願的精靈。但精靈說,一旦他停止許願,就要殺了他。
探險家起先開心地要求房子、車子、珠寶、妻子……一段時間後,他竟完全不知道自己還想要什麼。後來他想到一個方法,先向精靈要了一枝竿子,再要求精靈沿著竿子爬上爬下,直到他同意才能停止;這樣,才躲過精靈的威脅。
控制住慾望精靈,你才能真正地享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