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有外在的事(外境)/內在的事(e.g. 妄念),心有外在的心(心思在過去未來而不在當下)/內在的心(心思在當下的事物)。光是這樣的分類,就可以檢視打坐的時候,我們的心是什麼心?我們的心所攀緣的是什麼事?更進一步,師父說到有事於心/無事於心,有心於事/無心於事,可以檢視自己心是否隨內外境而攀緣起伏?我們做一件事的時候,是否升起了染著得失的心?
再深入禪修,師父說只知有事不知有心,那是專注於方法而無視於其他的境界;只知有心不知有事,是當方法用到純熟而心靜時,方法已經能夠自然而然的運作,而對於心念的起伏清清楚楚。師父說這個時候是有心無事而無心於事,那是真正的修行。
我曾經有過片段的有心無事的感受,要達到這個階段,還是得經過有事無心的過程。有事無心其實已經不容易。有事無心代表著對於事 (方法) 的執著,不斷守著方法而不讓心散逸,這個需要精進的態度跟正確的觀念。為什麼?如果我們把打坐當成只是一種選擇,還有其他可選,則心中升起的種種妄念都有機會把你拉走,因為打坐本身不見得是最要緊的,這樣我們就很難做到專心。所謂的發願或回到初發心,如果每一柱香都能夠用最大的心力、把打坐視為是唯一出路的態度去打坐,加上有正確的觀念方法,每一柱香便有更大的機會做到有事無心,甚至能夠達到有心無事或更高的境界。